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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评审流程
一、合同评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履行风险,
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流程。二、合同评审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及其项目机构对外签署、履行的各类合同、协议,劳动合同按公司相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适用本流程。三、合同签订与保管
合同主办人必须凭审批完成的《合同签订审批表》(附件一)至印章保管人处加盖印章。加盖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必须严格审查《合同签订审批表》的有效性。
公司合同原件及其《合同签订审批表》均在公司总经办或公司档案室统一管理(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可留存复印件)法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四、相关定义
(一)合同: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f(二)重大事项合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对外担保等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依公司章程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批的合同。
(三)日常经营合同:除重大事项之外的其它合同。五、合同评审责任人及职责
(一)主办部门1、合同主办人(1)合同签署合同主办人负责合同条款的拟定及根据合同评审意见对合同进行修订。合同中须对合同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含定金、质保金、付款次数及比例、税金、发票等)、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及合同变更及解除等予以明确。(2)合同履行合同开始履行后,合同主办人应跟踪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完全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主办人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人。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
f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2、主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对合同的跟踪及执行情况承担全部责任。(二)合同评审责任人及职责1、法务部门负责合同法律条款的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整体及单一条款的效力是否存在瑕疵;合同必备条款是否完整、公司权益保障是否充分、有效;权利义务条款是否明确,有无冲突等。2、财务部门对合同项下标的物价款、付款方式、信用期限、发票交付、定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等涉及公司财务政策的条款进行审核。3、分管高管(分管副总裁常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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