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
医院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利的象征。为了保证医院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严肃性,有效地维护本院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医院印章的刻制(一)医院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审批。(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公司开具介绍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状、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备案。(三)未经医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本部门的印章。三、医院公章的使用范围
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诊断证明章)、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医院签发的文件。2医院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3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等。4医院章程、协议。5医院内的任免调动等。(二)医院合同专用章的适用范围主要为:
f1对外投资、合资、的合作协议等。2各类合同。(三)医院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业务。(五)诊断证明章,主要用于患者的诊断证明。四、印章的管理及使用(一)印章的的管理1医院的行政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行政人事部门专人负责管理。2财务章由财务部门专人管理。3诊断证明章由医务科专人管理。4印章管理者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置放或转交他人。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6使用印章时需详细填写登记,注明印章的种类、使用缘由等登记信息。(二)印章的使用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报备登记后方可使用。2医院法人个人名章需由院方或法人授权后方可使用。3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f4严禁员工私自将医院公章带出医院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向院办或者行政人事部门报备登记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5以医院医院名义签定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经院办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6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有效证明材料,经院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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