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培训、继续教育和技能考试,提高业务能力;(四)维护档案信息安全,遵守档案保密规定,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第二章
第九条
归档范围
住房保障档案包括住房保障对象档案、住房保障房源档案及住房保障工作文书
档案等。即期的纸质档案应当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对已发生的档案,逐步实现纸质档案电子化。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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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是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
f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为:(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住房状况和收入、财产状况证明,诚信申报记录等相关材料;(二)审核材料。包括审核表,审核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住房状况和收入、财产状况等审核记录及媒体公示材料、公示结果、群众举报与调查处理情况等相关材料;(三)实施保障材料。包括轮候记录、实施保障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货币补贴协议等相关材料;(四)动态管理材料。包括对住房保障对象基本情况和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审核材料,不良信用记录及违规行为查处材料,变更或者终止保障等动态变更材料;(五)房屋出售相关材料;(六)其他需要收集归档的材料。
第十一条为:
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指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一)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房屋来源和权属证明材料,房屋地址、结构、使用年限,所属项目或者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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