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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户籍所在地: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ff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有,无)
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2、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是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
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
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
时间: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
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1
f(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的情况下,
乙方自行安排工作休息时间。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延
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
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
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享受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
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
次。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

3、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2款约
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
工资标准)。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
资规定。
5、甲方在乙方完成劳动定额规定或工作任务后,根据需要
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其劳动报酬应按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
6、甲方应当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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