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非证明材料;225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提出一般性建议或意见的人民来信;226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不应履行公文的行文、介绍信等;227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228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23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231参加非主管机关召开的会议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232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24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241下级机关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不应抄报或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242越级抄送的一般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243下级机关抄报备案的一般性文件材料。3各机关应根据本《范围》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机关、本系统文书材料归档和不
f归档的具体范围。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