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机关作风建设管理制度
为切实转变镇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增强机关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发挥机关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机关人员作如下规定:一、日常纪律制度
1、坚持五天满负荷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时间(点名时间为周一:900,周三:830,周五1500),支部书记参加周一例会。工作人员按区政府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随时接受领导安排工作任务。工作期间,一般不准请假,消除走读现象,如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每周点名无故迟到、缺席一次交款50元,旷工一次交款100元;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离岗者每次交款100元;办公室联系个人手机未接,一小时内仍不回电或信息说明情况的视为旷工一次。
2、工作期间禁酒制度。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者按菜单支出标准交款。
3、干部信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无故离岗一次视为旷工,交款100元。
4、严禁在工作期间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购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发现一次交款100元。二、工作机制
1、岗位目标责任制。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日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合理地逐项分解细化到具体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目标,未分解未制定的,由负
f责人承担工作任务和责任。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归口归岗位或任务较重的,应召开会议
研究决定。工作分工、岗位职责要向党政办报备。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领导责任制。(1)层级负责机制。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负责人负责报告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分管领导负责报告工作,分管领导必须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报告工作。有关人员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基本情况了如指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