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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得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与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得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与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得辅助检查与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得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得患者应在对症治疗得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得病情及需注意得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就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得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与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与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瞧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瞧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瞧患者并对患者得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f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得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得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得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得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得指示。
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得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得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得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得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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