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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
故的发生。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复审和档案的管理要求。三术语和定义(一)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2压力容器操作;3金属焊接(气割)作业;4锅炉司炉作业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二)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四职责(一)设备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二)特种作业岗位所在车间、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安环科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的档案管理。五内容
f(一)特种作业相关培训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安全技术理论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包括实际操作要领及实际操作技能。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内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本工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上次取证后个人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教训进行回顾总结。
(二)持证上岗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2凡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人员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正本)备查,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处罚。违章行为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事故者,禁止从事特种作业。3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作业。转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4(异地)调入办证
f(1)调入我市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换发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市外特种作业人员在我市从事特种作业,须办理《操作证》的异地管理手续。
(2)异地换证凭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调令(复印件)、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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