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药菌监测通报制度
为贯彻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生在感染治疗过程中,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求,做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
2、检验科根据临床需要做病原学检查、药敏试验,并负责对药敏试验结果数据的保管。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结果数据进行统计,每半年进行一次细菌药物敏感、耐药情况的综合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向业务院长、药事管理委员会以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报告,并向各临床科室、药剂科反馈。
4、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年要做细菌药物敏感、耐药情况年度总结分析,必要时将细菌耐药情况与抗菌药物销售情况进行关联分析,在全院通报总结分析结果。
5、医院药事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领导小组根据细菌耐药情况责成药剂科对相关抗菌药品品种进行重点监控,必
f要时对医院用药采购目录进行调整,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6、各临床科要根据细菌耐药情况报告,调整相关治疗方案,合理使用抗菌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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