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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小学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5〕11号)以及AAAAA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师德建设和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开展自查督查、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坚决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建立防止有偿补课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二、工作原则(一)注重正面引领。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形成学生、家长、学区等共同参与防治有偿补课的良好社会氛围。(二)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等问题。(三)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依法执教,坚持依法依规处理违规学校责任人和违规教师。三、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
f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以及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一)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严禁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四、工作措施(一)注重宣传教育,强化正面引导。我校将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宣传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AA市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AA市揭东区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要求,将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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