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为准。10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培训教育合同》
f培训教育合同
甲方:
乙方:
所在部门(公司):
所在岗位:
培训教育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培训教育地点:
培训教育内容:
培训教育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
第一条乙方接受培训教育,考评成绩合格后,甲方为乙方承担全部培训费
用;如乙方考评未合格,视情况甲方不负担或负担的培训费用。
第二条乙方接受一次以上培训的,按每次培训合同分别计算费用,合并执
行。乙方培训后应整理出学习资料及时交于甲方,不得截留。
第三条乙方在接受培训后如违约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乙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已给甲方造成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而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须按以下计算方法向甲方赔偿培训费:
赔偿金合同期满日与合同终止(解除)日之差(天数)合同期满
日与培训结束日之差(天数)培训费
第四条乙方在接受培训后需将所学用于实践工作,为甲方创造相关效益。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承担相应的内部培训工作。
第六条本合同另外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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