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TSGT70××-2009
二B类项目,检验机构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等进行审查,对该项目进行检验,并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三C类项目,检验机构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等进行审查,认为文件、资料、自检记录或者报告完整、有效,对自检结果无质疑(以下简称审查判断无质疑),可确认为合格;如果审查文件、资料、自检记录或者报告有质疑(以下简称审查判断有质疑),可以按照附件A规定的检验方法,对该项目进行检验,并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各检验项目的类别见附件A、附件B、附件C,具体的检验方法见附件A。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电
梯检验作业指导文件,并且按照相关法规、本规则和检验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对电梯检验质量实施严格控制,对检验结果及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第十一条检验机构应当统一制定电梯检验原始记录格式及其要求,在本单位正式
发布使用。原始记录内容应当不少于相应检验报告(见附件B、附件C)规定的内容。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第十二条检验机构应当配备能够满足本规则附件A所述检验要求和方法的检验检
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以用于电梯检验。第十三条检验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的规定,取得国
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批准项目的电梯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电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当佩戴检验人员资格标识。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不得进行电梯的修理、调整等工作。第十四条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品,并且遵守施工
现场或者使用单位明示的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检验条件:
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二电网输入正常,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三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四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基站、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3
f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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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牌;五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