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简述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答: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1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这是行政行为的主体构成要件。2行政行为的本质是国家行政权力的运用,这是行政行为的权力属性要件。3行政行为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行政行为的客观要件。
2、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关系。
答: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行政确认具有如下特征:1它是要式行政行为;2它是羁束行政行为;3它的外部表现形式往往以技术鉴定书等形式出现,在较大程度上受到技术规范的制约,并由此决定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两者常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确认在前,许可在后。(2)两者有时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方面。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主要区别在于:(1)对象不同。许可一般是使相对方获得某种行为的权利;而确认则是确认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法律事实等。(2)法律效果不同。许可是
f允许被许可人今后可以进行某种对一般人禁止的行为,其法律效果具有后及性,没有前溯性;而确认是对既有的身份、能力、权利、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
3、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哪些?
答:《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政处罚的程序,它包括3个程序:1简易程序。适用于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其违法事实确凿并
有法定依据。应当填写统一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2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予以立案、调查、审查和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一般在30日内办理完毕。
3听证程序。是对较重的行政处罚实施前适用的法律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
f出;(2)行政机关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时间、
地点。
4、如何确定行政复议机关?
答: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