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分户验收表》。(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
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f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f工程施工日志
鲁JJ008
年月日星期
天气气温℃风力级风向
当日工程
当日工程
当日工程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形象进度
施工情况记录(部位项目、机械作业、班组工作、施工存在问题等):
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记录(技术质量安全活动、技术质量安全问题、检查评定验收等):
今日材料、构配件进场、检试验情况记录
工程负责人
记录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说明
1、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日,按不同专业(土建、装修、给
f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智能等)指定专业工长(施工员)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连续和完整。
2、施工日志的主要内容:(1)工程准备工作的记录;(2)班组检查活动、组织互检和交接检、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及效果;(3)主要原材料进场验收及检验情况、施工内容、施工检验结果的记录;(4)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记录;(5)有关洽商变更情况的记录;(6)有关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情况;(7)工程重要部位的特殊质量要求和施工方法;(8)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工程所做的施工、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9)气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