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除检查所报内容外,还应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否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是否清除或查明;测量控制桩、实验室是否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等进行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结果,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开工条件时签署同意开工时间,并报建设单位。否则应简要指出不符合开工条件之处。
f工程竣工报告
鲁JJ-007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工程地址
建设面积
建设单位
开工日期
设计单位
完工日期
监理单位
合同工期
施工单位
工程造价
项目内容
竣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情况
工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单位自检情况
条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含监督抽检)资料
件工程款支付情况
具
工程质量保修书
备
工程使用说明书
情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资料
况
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执行情况
其他
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项目负责人(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法人公章)
年月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法人公章)
年
月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f说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第五条规定: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
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
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
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