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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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状态实施日期分发编号
1目的通过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确保对产品及其状态识别和可追溯性。
2范围
f本程序规定了产品及其状态标识、批次管理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本程序适用于采购产品及产品实现全过程的管理。3引用文件4职责41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和批次管理的组织实施;42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标识、检验状态标识、批次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5程序51产品标识的一般要求511从原材料、半成品直至最终产品均应有产品标识,在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与产品同步流转,保证其可追溯性。512在产品和包装上进行标识时,技术部在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上规定具体标识的形式、内容和位置。513产品标识要清晰、易于识别和可追溯性,在产品规定的使用与贮存期内不应消失或模糊不清。514具有标识的母体被分割为若干子体时,进行标识移植,且保持母、子标识一致。515当前面工序的标识被后面工序加工掉时,对有追溯意义的应恢复原标识,标识的代替在工艺文件中做出规定。516产品标识不应对产品质量特性产生不良影响。517产品可追溯性的标识
当合同、法律法规、质量控制、产品批准管理以及其它规定需要追溯的场合时,有唯一性的产品标识,并且做好记录,可追溯性的标识可直接在产品上标识或在随件周转记录或文件(如装配记录、合格证等)上附有唯一性标识。52产品标识521外购产品标识5211采购产品进厂时要有明显的标识,一般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
f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等,由检验人员负责进厂检验验收,验收完成后贴《物料标签》5212库管员根据《物料标签》上的检验状态,合格的产品办理入库手续,并移至“合格区”,不合格的移入“待处理区”,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5213采购产品发放时,产品标识应随器材转移或移植。522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标识5221生产过程中一般用《工艺流程卡》或《制造大纲》进行产品标识,明确产品的名称、图号、数量、质量状态、操作人员、检验人员及日期等信息。5222对产品装配和质量特性有追溯要求的工序,在产品上直接标识,工艺规程明确标识形式和位置。若不易在产品上直接标识时,采用标签的方式,应确保标签与产品不易脱落或脱离。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5223紧急放行的标识
生产部使用“紧急放行”的原材料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