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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和岗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二、招聘数量:54名教师(详见招聘计划)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2、应聘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3、应聘人员的学历应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除培育学校特殊教育专业设专科学历),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四、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报名: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发布,发布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至5月20日。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在和平教育网(httpwwwhpj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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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打印出来以备现场确认。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岗位不能开考。2、资格审查:5月30日在和平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平区甘肃路40号)进行现场确认。区教育局将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缴费等工作。笔试成绩公布后,区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在审核无误后,将进入面试考生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3、需带材料: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机打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证件、证书(包括户口本,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五、考试的方式与科目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设公共科目,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公共科目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由和平区教育局、招聘单位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组织实施。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答辩、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和平区教育局有关人员、上级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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