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一、总则11为规定有关费用的报销标准,报销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够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二、差旅费21住宿费开支标准(元天人)公司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按实报销,其他人员按下列标准报销。
地区标准备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及经济特区200元以内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150元以内其他地区100元以内说明:(1)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同行中的单数,住宿费按上述标准乘以2。(2)住宿费按实际出差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机票注明的时间为准。若无法确认时间,以财务确认时间为准。(3)参加会议的住宿费由会议统一安排的,据实报销。(4)因特殊原因超过住宿标准,必须由总经理审批。22交通费开支标准(1)乘坐交通工具标准:A、公司领导因出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交通工具和标准。B、其他人员因公出差时,乘飞机坐普通舱、乘火车坐硬席或硬卧、乘轮船坐三等舱。(2)交通费标准:A、在允许乘坐上述交通工具的情况下,相应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B、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公司领导据实报销,其他人员按直辖市、广州市50元人天、省会城市及单列市30元人天、其他城市20元人天报销,节约不归已,超支不报。公司人员乘坐自备车出差,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贴。C、长期驻外人员不按上述标准执行,根据实际情况报销。D、因特殊原因超过交通费标准,必须由总经理审批。23伙食补贴标准(1)公司领导及其随行人员不享受伙食费补贴,按实报销。(2)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享受的伙食费补贴标准为:A、直辖市及广东省、海南省50元;B、省会城市及单列市40元;C、其他地区30元;D、凡连续乘坐车、船20小时以上,在涂期间可加发30元;E、因业务需要宴请一次扣半天的伙食补贴;F、参加会议并由会议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贴;G、出差到由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的外地企业,并由其负责接待的,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f24其他(1)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贴费均按自然天数计算。(2)派往外地培训、学习的人员,不享受出差伙食补贴、交通补贴,与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据实报销。(3)出差人员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由个人承担。(4)外地职工每年可有一次探亲假,发生的路费及中转住宿费可按上述标准报销,但不享受补贴。(5)为便于管理,差旅费的报销除公司领导外,其他人员实行出差一次报销一次,不得多次集中合报。三、加班费31员工为完成公司临时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