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内部控制体系案例分析
现代企业在风险状态下运作,无论是经营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还是法律法规的遵循,均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实现企业对风险的规避、减少、共担或接受已日益成为企业关心的问题。本案例将详细介绍中石化集团自SOX法案颁布后所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希望能为广大企业特别是国有控股企业选择、构建和实施内部控制提供可资借鉴的具体案例和经验。
中石化背景资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28日,注册资本688亿元人民币,并于同年10月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三地成功上市,次年7月又在上海成功发行国内公众股。截至2006年底总股本867亿股。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共80余家。
中石化COSO内部控制框架体系
萨班斯法案出台后中石化采取的内控措施遵照《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法案)对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其披露的相关规定,中国石化于2003年迅速成立了由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组成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协调内控制度实施和完善的相关工作,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机构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承担本单位内部控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国石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吸收借鉴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几十年来积累的大量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成熟经验,参考采用了国际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COSO委员会报告提出的内部控制框架,编制了《内部控制手册》,简称《内控手册》。该控制手册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理顺公司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以COSO为框架,按照业务目标、业务风险、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业务流程图表、相关制度目录和主要控制点相关资料等规范格式,设计了43个重要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和权限指引,内容涵盖了投资、采购、销售、合并报表等15大类、53个业务流程。经过一年多的完善、培训、测试和试运行,《内控手册》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司上下认真实施《内控手册》,制定了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方法和标准,各分(子)公司均进行了每半年度内控自查和每季度流程测试。2006年是中石化在年报中披露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的第一年,为了达到SOX法案404条款的要求,公司总部和87家分(子)公司分别对内部控制(包括IT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我检查(检查面以资产额计超过98),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从中石化公司实施内控后的效果来看,公司内部控制组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