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如有发生,相关经济损失由分包人负责。
(12)负责质保期内分包人所施工的维修工作。七、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7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为:黄鹤杯、优良样板工地。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承担承诺的质量违约责任。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73分包人应接受并配合承包人(项目业主)或其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监督、检查工程质量。74分包人应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规范及承包人规定组织施工。75在所在施工场地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分包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
f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满足施工安全,发生的相应费用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款中。
76分包人应严格执行项目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交通管理、防火管理、工期及质量管理等制度,对违反该制度,承包人有权参照该制度对分包人进行处罚。
77本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目标:武汉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武汉市文明施工管理优良工地。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未达到此标准而导致承包人的损失由分包人负责赔偿。
分包人应有足够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分包人在施工现场财产、施工的安全、质量,分包人在施工现场财产的遗失由分包人负责。
78分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亡)事故,必须进行事故分析,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责任人,管理者的责任并由其负责事故处理和处理费用。由于承包人指挥不当或违章指挥,经事故分析,责任为承包人的由承包人负责。(见公司有关文件规定)
八、竣工验收及结算8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承包人完成竣工资料及竣工图。82当本项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f83若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分包人方应及时整改,并再次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分包人在限期内无条件完成。若在限期内未能整改完毕,则承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若因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分包人应负责赔偿。
84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项目业主验收的部分,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配合承包人进自验收。项目业主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项目业主验收的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