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调解书及范例
一、概念及作用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时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第85条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经济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实体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民事调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之一种其法律效力与民事判决书是相同的。”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诉讼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一种重要方法。它体现了我国特有的调解和审判相结合的民事诉讼原则这种方式有利于合理解决当事人的诉讼纠纷。根据我国民事审判实践证明多数民事纠纷案件都是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的这是因为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论当事人双方争议的问题多大都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纠纷只要弄清是非辨明曲直晓之以理大多数纠纷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因此搞好调解工作和制作好调解书是民事审判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加强人民内部的友爱关系促进安定团结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预防和减少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民事调解书可分为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调解书写法除个别项目略有不同外其余大致相同。其结构可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2编号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写明“年度×民×字第××号。”3当事人情况如系一审的调解书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自然情况。如系二审的调解书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写。如系再审的调解书按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顺序写。具体写法与一审、二审、再事判决书相同可分别参照。
f4案由即写明案件的性质。如“婚姻纠纷或购销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等。二正文一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如系二审或再审调解书在其之前还应写上诉人提起上诉的情况和再审的提起情况。案件的事实可写法院确认的事实。如果案件是在法院受理后尚未开庭情况下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和事实清楚并经双方同意而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的事实可写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无论是哪种情况事实都应当写得简明扼要不必像判决书那样写得过细。二是写明调解达成协议的内容。协议内容是指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它是调解书的核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