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电业局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一、来信来访处理制度1、设立专门的来访接待场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保证信访渠道畅通。2、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做到当日信访当日阅办,紧急或重要信访随到随办。保持信封、邮票、信页及其他物件的完整,并妥善保管。3、接待群众来访要热心、耐心、细心,并做好记录。要按政策规定回答和处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疏导教育工作。4、对应由本级受理的信访、向下交办查报结果的信访及其他重要信访,由局纪委或信访办提出建议,呈分管领导阅批后按领导批示办理。5、对初信初访应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谁接信访,谁负责查办督办到底,直到问题解决,信访人停诉息访。6、信访件办理前要查询是否属初信初访,属初信初访的,要在信访件上予以注明,并交由接信接访人负责办理,重复信访应交原初信初访受理人办理。二、转交办、催办、督办和限期办结制度1、信访问题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属本级受理的信访,应根据领导批示办理;属于下
f级单位处理的信访,应根据情况,提出阅处、查处、查报情况或查报结果的意见,按程序办理。
2、向下转交阅处、查处、查告情况或查报结果的信访。转交办单位应及时进行催办、督办。
3、对重复信访半年以上、连续越级3次以上及集体上访的重点信访户,要落实责任,限期解决。
4、向下转交的信访,其办结期限原则为:阅处信访不超过一个月;查处、查告情况信访不超过一个半月;查报结果信访不超过三个月。
5、对交查报结果的信访件,承办单位在报结前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向交办单位汇报,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正式报结。
6、信访案件办结必须符合要求。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做到问题调查到位、处理落实到位、思想疏导到位。
7、承办单位上报信访案件查处结果时,必须按照要求报齐材料。报结时各式材料应同时报局纪委。
8、对上级交办查报结果信访件,对下交办查报结果、查告情况、查处信访件,自办信访件,应实行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台帐、收集整理办结材料及归档工作。
(三)保密制度1、纪检监察机关应在接待室接受当面检举、控告和申
f诉,无关人员不得在场。2、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件由信访办统一登记受
理。各部室自办的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在调查处理后,按规定程序和手续报分管领导审结,并及时反馈给信访办,统一上报。
3、信访件的拆封、登录、呈阅、承办(自办、转办)和审结等各个环节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