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第十三条材料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1、材料预付款支付条件为(1)材料、设备用于永久工程,且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2)承包人已出具材料、设备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发票单位应注明为本项目使用且有发票查询网络证明的正式发票,仅开总公司或事后补充项目部字样的凭证单据不予认可);(3)材料、设备已在现场交货,且储存良好,监理工程师认为材料、设备的存储方法符合要求。
6
f材料预付款项支付的比例为:所报当期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70,且不超过相应章节工程总费用的70,支付额精确至万元且能被3整除。在预计完工前3个月,停止该款项的支付。2、材料预付款的扣回材料、设备预付款自支付的下一个月起开始采取3期等额的办法扣回,当期支付部分不参与扣回计算,在工程完工前应扣回全部材料预付款。第十四条使用暂估价材料子目的计量与支付1、使用暂估价材料子目单价调整前,在期中按清单暂估价支付;2、使用暂估价材料子目按照材料实际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及相应的税金列入最终结算单价,并适时调整计量支付。使用暂估价材料子目最终结算单价原清单单价(实际采购价暂估价)税金调整。第十五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与退还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每期支付额的10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5合同价格限额比例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以及扣回的金额。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业主应在14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返还质量保证金;尚有遗留工程有待承包人完成的,则有权扣留与完成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等的质量保证金,并有权延长缺限责任期直到该遗留工程完成。第十六条拖期损失偿金拖期损失偿金为人民币10000元天,拖期损失偿金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业主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第十七条工程考核奖罚金
7
f是业主或总监办根据考核办法对承包人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管理考核过程中形成的奖罚金。第十八条中间支付错误改正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对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工程中间计量单时发现恶意支付现象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暂停当期错误项目所在章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