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原则。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医疗事故的分级(第4条)
f一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三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
功能障碍的;四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1、医疗事故损害是“人身”客观存在的;2、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3、精神损害没有判定的客观标准,在医疗事故等级划分中没有考虑。
医疗事故取消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1、难以制定客观准确的标准;2、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复杂往往是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3、医患双方对定性存在争议;4、民事赔偿往往以损害后果来计算。
f二、预防与处置(519条)
本章的主要内容:1、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进行
培训教育;2、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防范医疗事故发生;3、病历资料书写、保管、复印、封存以及相关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4、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医疗事故争议报告制度;5、尸体存放、处理和尸检的具体时限和要求。
(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进行培训教育。(56条)
1、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1)医疗卫生法律;(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
2、诊疗护理规范、常规,(1)广义;(2)狭义。3、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4、培训和教育。
(二)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防范医疗事故发生。(第7、11、12、15条)
f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职能(1)制订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建立医疗
质量监控指标体系;(2)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日常监控,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和评价;(3)监督各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的执行情况;(4)接待患者来访或对医疗服务的投诉,提供有关医疗及医疗事
故处理程序等有关知识的咨询服务;(5)负责医疗事故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工作。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义务(四明白、四知道):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
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
让患者知道看病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
f履行告知义务应注意:(1)注意避免对患者诊疗与康复产生不良影响;(2)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3)注意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