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依法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应当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同意
收购所持股份的股东应当在要约有效期内和公司签署减资回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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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股东大会
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发起人(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其职权是:
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㈡选举和更改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㈣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进行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单项或者总额_____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总资金_____以上的)的转让资产、受让资产、向其他企业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其决议的权利属于股东大会(视公司需要而定,可以都由董事长决定,也可以按照该条示范条款的表述按照金额、比例大小划分股东大会和董事长的权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该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注:由股东发起人自行确定,如发起人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二十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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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其他情形(注:股东可以自行约定,如没有则删除此条)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九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