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管理与使用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属于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管理,增强补贴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这里强调三点:一、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管理与使用1、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指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和监督的管理。
2、设立:(1)农业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必须对其必要性、政策依据、具体目标、资金用途、支持范围、起止时间等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论证。(2)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对经济效益为主的,一定能够带动农民增收。3、申报和分配:(1)申报项目单位:即项目单位,必须符合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即具有法
f人资格。(2)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单位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和文件的合规性负责。(3)分配: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规范化分配,依据项目专家评审报告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在这里已经明确规定,新建县100万元,续建县50万元。(4)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的用途(补贴内容)和补贴标准。
A补贴内容:对测土、配方、配肥等环节给予补贴以及项目管理费。测土补贴:主要用于划分取样单元、采集土壤样品、分析化验和调查农户施肥情况等费用。配方补贴:主要用于田间肥效试验、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制定肥料配方和农民施肥指导方案等费用。设备补贴:主要用于补充土壤采样和分析化验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培训设备、软件等。项目管理费:由项目县在补贴资金中提取,用于项目评估、论证、规划编制、检查验收等管理支出。B补贴标准:新建县:测土、配方和土壤采样环节的补贴按照实际需要给
f予适当补助;仪器设备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适当添置,用于仪器设备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财政补贴资金的30。项目管理费按补贴资金的2提取。续建县:测土、配方和土壤采样环节的补贴按照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补助;仪器设备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适当添置,用于仪器设备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财政补贴资金的20。项目管理费按补贴资金的4提取。
4、使用:(1)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根据批复的项目预算,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应报农业部和财政部审批,但是在10%以内。(2)上级主管部门农业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