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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媒体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摘要:传媒和司法都是现代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益法制化的时代,越来越强大的媒体舆论影响力对司法审判的监督是必然趋势。然而近些年来在司法实践中新闻媒体的越位现象愈演愈烈许多媒体越俎代庖其功能已由“媒体监督”上升到“媒体审判”,严重干扰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如何既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又避免其干预司法造成负面影响,实现两者关系的和谐与平衡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关键词:媒体舆论;“媒体审判”;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积极作用;消极影响;平衡途径
从几年前的“许霆案”、“彭宇案”到近来的“钓鱼执法”、“喝开水”事件,媒体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越来越大。这其中有发挥监督职能、促进案情真相水落石出的积极作用,也有情绪性舆论失衡失准影响审判公平的消极影响。如何既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又避免其干预司法造成负面影响,实现两者关系的和谐与平衡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一、媒体舆论(一)媒体舆论的形成
在媒体出现以前,舆论主要依靠人际传播形成的。而媒体的产生改变了人们感知外界和获取信息的方式,使人们对外界的感知越来越“虚拟化”,并由此给舆论的形成和总体发展带来一系列重大影响。媒体舆论的形成主要表现在媒介的“议题设置”功能上。第一,各种媒介短时间内大规模传播同质信息,从而凸显议题。这种信息集合犹如火力猛攻的炮弹迫使公众“就范”。第二,媒介大量传播“舆论领袖”的意见或言论是公众舆论得以形成的又一主要方式。“舆论领袖”当然是某些方面的专家、社会活动家等人物。媒介刊播他们的言论或对他们的专访文章,使这些个人的意见一时间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回应,形成强烈的公众舆论。(二)媒体舆论监督与“媒体审判”
媒体舆论监督,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渎职和腐败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它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被称为继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后的“第四种权力”,是一种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开放性、高效率的监督方式。媒体舆论对司法具体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监督:1、对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报道;2、对庭审过程及生效判决的执行情况进行报道;3、对生效判决进行评判;4、对法官的行为进行披露、评论。
“媒体审判”一语出自美国,指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妨害和影响司法独立与公正的行为。在法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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