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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媒体的舆论导向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作者:梁燕来源:《今传媒》2011年第11期
摘要: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敏感诉讼案件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公众和媒介的关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当前微博的广泛适用,广大的民众变成了网民,而网络恰恰为其提供了一个表达民意的平台。从某种意义上讲,网民的呼声代表了社会民众的呼声。而大众媒介在网络的喧嚣中好像有些按捺不住,容易受到网络炒作手的影响,甚至失去媒介应有的理性。近期,广受关注的西安药家鑫案和云南李昌奎案件在媒介和公众的吆喝声中波澜起伏,直接影响到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司法机关如不保持理性,甚至会沦为狂欢式的媒介审判的怪胎。
关键词:公众;媒介;司法审判;舆论导向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1)11002403
一、两起案例的司法审判情况
(一)药家鑫案的基本情况:从案发、自首、一审、二审、核准执行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张妙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药家鑫继续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遂被群众抓获。经公安机关审讯,暂未掌握直接证据,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二)李昌奎案的基本情况: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舆论的压力导致再审
李昌奎和王家飞同为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人,李爱恋王,而19岁的王家飞不同意嫁给大自己10岁的李昌奎,并没有同意他的提亲。
据查,2009年5月14日,李家与王家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远在西昌打工的李昌奎赶回老家。当月16日中午1点左右,李昌奎在王家门口遇到王家飞及其弟王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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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以两家的纠纷为由,同王家飞发生争吵抓打,抓打过程中,李昌奎将王家飞裤裆撕烂,并在王家厨房门口将王掐晕后实施强奸。王家飞苏醒后跑向堂屋,李提起锄头猛击其头部,王家飞倒地致死。随后,李昌奎转向年仅3岁的王家红,倒提起他的手脚,猛摔向铁门,致其死亡。作案后,李昌奎找来一根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