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传感器定期调校,并进行瓦斯超限自动断电的瓦斯电闭锁实验,保证监控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米。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保证迎头风量。(9)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电气问题,电工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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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掘进作业严格落实执行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8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瓦斯检查和处理
(1)掘进工作面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2)掘进工作面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4)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掘进队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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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符合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且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