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托管技术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方乙方:依据《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张家港市关于加强镇村工业集中区及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张家港市镇村工业集中区及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等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托管服务,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和方式1安全托管服务主要内容:(1)对甲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工作计划;(2)指导甲方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指导甲方按照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岗位风险告知卡、警示标示、风险分布图等;指导甲方完善隐患排查清单,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隐患排查闭环管理;(3)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协助甲方制定相关安全培训教材和考核标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指导和协助甲方开展张贴安全画报、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4)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规范和“5s”管理要求为甲方提供作业场所规范化管理相关改进建议,并督促甲方完成;(5)指导和督促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6)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和推进甲方达到安全标准;(7)掌握甲方安全生产状况,指导甲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提出设置或改进现有应急救援设施、器材配备的要求,督促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对培训和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f(8)指导和协助甲方及时报告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指导甲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9)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根据企业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表(安全生产合规性、生产工艺、总平面布置和周边环境、消防、特种设备、涉爆粉尘、危化品储运、电气、安全管理、公用工程等),并制定安全检查工作年度计划,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督促甲方落实整改;对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有针
对性的安全检查表进行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