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规定时间内私自外出,未向主管领导汇报去向者,一律视为旷工。3凡员工在规定时间内私自晚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者,一律视为旷工。五.惩罚1凡员工出现旷工情况时,对其进行上月日平均工资进行处罚。2凡员工当月旷工两次者,从第二次按照上月日平均工资两倍进行处罚。3凡员工员工当日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的,罚款50元。4凡员工漏打卡者,并且无法提供充分理由及《补打卡单》者,罚款20员。5凡员工旷工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公司将严肃处理。6各部门领导须以身作则,凡部门领导所管范围内员工当月内出现第二次者,主管领导与员工按照同样金额进行罚款。7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打卡,及请假报批,所有处理结果将纳入本公司优秀员工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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