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和离职管理制度
为规范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企业员工的入职,培训,试用,转正,离职等相关制度。自总经理以下的人员,都称为本企业员工。本企业的各级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一、聘用制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依据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二、入职手续
1、新员工报到时应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2、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交以下物品:
1个人履历表;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原件核对后退还;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张,原件核对后退还;4任职岗位必要的证明文件(如驾驶证、会计证等);3、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即进入13个月的试用期;4、无法提供有效合法证明者,公司一律不予录用。三、入职培训1、员工入职后需进行上岗前培训;2、培训内容:1)准备好新员工工作场所及办公用品;2)介绍新员工认识本部门员工及公司组织机构、职能和从属关系;3)由部门经理(主管)说明岗位职责,讲解工作流程;4)为新员工指定一个资深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5)试用期满由部门经理评定该员工是否能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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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员工离职管理1、试用期员工离职:1)试用期员工提出离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交所在部门经理(主管);2)试用期员工在一月内中途离职或经公司考核不合格辞退者均无工资。2、正式员工离职:1)正式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2)所在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提出之日起在领导未批准之前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3)待总经理批准后,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办理离职手续。4)办理离职者不得将公司文件、资料等带离公司,不得在电脑上删除或拷贝文件。如经查实,将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不结算工资及相关费用;5)员工按通知的离职时间向行政财务部索取《辞职申请书》办理交接,到相关部门归还物品和资料,经部门经理、财务部、物流部审核签字,最后将交接手续交行政财务部方能离开公司;6)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劳动合同》同时终止;7)员工离职后,在次月15号(如遇星期日顺延),到公司财务室领取结算工资。3、自动离职:1)员工在未经公司批准或未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公司,公司一律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和相关福利;2)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公司视其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3)管理人员自动离职时,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