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国际公法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国际法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国家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他们是通过国际程序而形成的。国际法编纂是指国际法的法典化,即把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制定为系统的条文并且把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以法典的形式作出规定,以促进国际法的发展。国家是指由定居在一定范围的领土之上的居民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政府之下组成的社会。国家必须具备有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四个要素,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的主体。国际争端: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两个主体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论点的分歧,法律上的见解或利益的矛盾对立,国际争端主要是国家之间的争端。调停由第三方代表在争端当事国间做些有利谈判的斡旋工作,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并且可以参加谈判。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或接受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外交团外交团是由驻在一国的各国外交使节全体组成的团体。他是礼节性的团体、其团长由到任最早等级最高的使馆馆长担任。他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国际组织一般指由若干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通过协议而创立的常设国际机构。国际法意义上的国际组织是指由若干个国家的政府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依据国际条约而设立的国际常设机构,即政府间国际组织。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国家责任: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所应负担的国际法律责任。国家责任的执行:国家责任的执行是指从事国际不当行为的国家履行因其不当行为而对受害国所负担的有关义务,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消除国际不当行为的后果,从而有效地维护受害国的权利。国家债务:国家债务是指被继承国对另一国家、某一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的财政义务。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别国的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国家的领土,不构成国家领土组成部分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不能作为国际地役的客体。国家边界:国家边界是确定国家领土范围的界限,是划分一国领土与他国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