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建设基层公安机关警察公共关系
“警察公共关系”是指公安机关与其相关的社会公众之间的相互关系。它由公安机关、公众和信息传播三个基本要素组成。近两年,省厅将综合考评中公众测评权重提高到50,更加注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把对工作的评判权交给了群众,因此,“警察公共关系”在公安工作中的发挥着越来越强大的功能。基层公安机关要取得群众理解和沟通,在综合考评中取得好成绩,都必须加强“警察公共关系”的建设。一、基层警察公共关系现状当前,全国各级公安关对警察公共关系的构建越来越重视。但当前基层公安机关的XX县面临着很多困境:一是基层公安机关的权益维护没有提到应有位;二是经费保障的严重不足影响了对公众权益的维护;三是在社会转型时期,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XX,矛盾更多,而许多社会矛盾焦点最终落到警察面前,我局既无法独立承担又不得不去面对,矛盾的运作冲突必然会带来危机的爆发。四是由于对警察公共关系的不重视,缺乏与群众和领导的有效沟通。五是警营文化的缺失导致警察的信仰危机,金钱至上的观念在警营中有所抬头。由于近年来XX县的休闲娱乐产业发展迅猛,在政法队伍中出现了干警参股、家属参股或家属经营的现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警察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下跌。虽然我局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和打击赌博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XX县从未有“地下六合彩”出现,但在去年全省公众安全安全感测评中,XX县仍排名靠后,给我局的警察公共关系敲响了警钟。二、如何建立XX警察公共关系公共关系的作用在于使矛盾双方尽量达到某种平衡点,从而化解危机,消除不良影响。2010年,我局着力打造好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构建和谐互动的沟通平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具有XX特色的警察公共关系,从而达到树立公安机关良好的公众形象的目的。(一)牢固树立警察公共关系新理念
f警察公共关系不是公安机关传统工作的附属活动或仅仅是专门机构的职责而是每个民警的职责和公安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工作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民警与公众之间相互沟通的关系是一种双向互动的过程和行为其目标是整合警察与公众的共同要求而不是以警察为主体的单向沟通和传播的行为每位民警是警民关系的“公关员”、XX公安形象的代言人必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为促进警民关系作出努力。笔者认为,要做到警察公共关系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从实际出发以“典型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