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发放负责安排好进人疫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协助做好水、电源的安全保卫。七通讯组根据前线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对外联系通报有关情况。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要在做好疫区或事故区内外各项工作的同时协助前线指挥部全面展开疫区或事故区的救治工作。九、纪律、责任、解除与表彰一镇人民政府按县人民政府的规定,负责疫情或事故信息的发布严禁任何机购、任何人擅自对外宣布、透露。各工作组
f组长、所有参战人员必须确保信息联络畅通指挥及时无误。二列入参加应急处理的人员要随时待命。疫情或事故发生时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认真工作遵守规程。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严禁擅离职守。三预案启动后各村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和政府的统一部署无条件接受政府或指挥部指令、调动和安排。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诫、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面对疫情或事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2不听指挥、推诿扯皮的。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拖拉、懈怠的。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中毒或污染扩散的。5行动迟缓、耽误战机的。6泄露秘密或违反其他规定失职渎职的。五疫情或事故现场封锁的解除由镇人民政府指挥部根据县卫生行政部门的提议并报请县指挥部批准进行宣布。六对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嘉奖和奖励对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国家
f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十、保障措施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全力做好组织、资金、物资、专业队伍等各项保障工作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以保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处理的要求。一组织保障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平战结合战时能根据指挥部的命令保证各类人员迅速集结到达岗位开展工作。二资金与物资储备镇人民政府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物资储备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类预警分析和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合理调整物资储备量。对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