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小额信贷组织按照业务经营的特点分两类商业性和福利性也称制度主义和福利主义。下文是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和小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合理资金需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觉遵守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f第四条陕西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办公室由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审批、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省金融办是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试点初期做好以相关政策和风险防范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的县级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审定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在试点期间县域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数量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执行。
县级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依法组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人民银行、银行监管等职能部门跟踪监管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行业为“小额贷款”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f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