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3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第十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10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
第12页共17页
f除:(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
的;(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
间被处分的;(四)10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
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
仍未交付的;(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三)10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
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
承租的房屋的;(四)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
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
第13页共17页
f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规定的;(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元的;(八)第十一条合同登记备案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
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
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112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
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113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
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