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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奖学金、关于评选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贫困学生的关怀,现开展我院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有关政策的宣传国家励志奖学金、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10年国家奖学金1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90人、国家助学金1500人。为切实做好我校评选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学校制定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见附件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见附件2),请各系通过班会、座谈会、通知等形式尽快将此办法在本系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一位同学都知晓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在“十佳大学生”中产生。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按照各系学生人数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
f进行了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请各系严格按照分配方案中分配的名额开展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三、工作要求1、请各系重视国家新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学生。2、请各系高度重视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评定办法做好工作,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3、各系要按照比例,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4、请各系在10月18日下班前将公示后的初评结果用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各系名额具体分配方案附件2:附件3:
学生处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f附件:
各系名额具体分配方案
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
系别艺术系工商管理系电子信息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旅游管理系机电工程系中文系行政管理系外语系化学与药学系建筑学国际贸易与金融系物流与信息管理系音乐系合计
国家励志奖学金18331422222323191727439290290
国家助学金8919382104100119114869012622236137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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