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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项目。第三,社会保障是通过组织或制度来实施的。第四,各国对社会保障的侧重有所不同。(三)我国关于社会保障的定义我们认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立法强制规定的,由国家和社会举办的,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旨在保障公民个人和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并提高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的制度。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构建看,社会保障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全有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这些完全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范畴,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二是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三方共同筹资项目,主要是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其他保险项目属于完全统筹范畴。比较而言,我国的社会保险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基础上实施的,既体现公平与效率,又注重权利和义务相结合。二、社会保障的特征1,安全性。2,普遍性。3,强制性。
f4,公平性。三、社会保障的内容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和疾病保险。2,社会福利,包括一般的社会福利、职工的社会福利和特殊的社会福利。3,社会救济,由社会救济、救灾救济和扶贫救济三部分制度构成。4,社会优抚,包括社会优待、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四、社会保障关系的属性1,社会保障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属性。2,社会保障关系既不完全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也不完全是体现国家权利的管理和服从关系。属于社会法域。社会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追求社会公平的实现。3,社会保障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具有非对等性。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一、社会保障法的定义社会保障法是调整国家、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为主体,为了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不断提高其生活水平,以及解决某些特殊社会群体的生活困难而发生的经济扶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言之,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1,调整国家与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2,调整社会保障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关系;3,调整社会保障机构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4,调整社会保障机构与用人单位和乡村集体组织之间的关系;5,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6,调整社会保障运行过程中的关系;7,调整社会保障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关系;8,调整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中的关系。三、社会保障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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