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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制度、医疗(生育)保险制度等。
九、基本教学内容
上篇
社会保障法总论
[本篇内容提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法律制度。本篇主
要介绍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包括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征。在讲述社会保障概念的基础上,重点讲解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原则及法理分析。在回顾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后,着重介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特别是我国已经和正在进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最后,本篇还要介绍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社会保障法概论
提要本章主要介绍有关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特征、内容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史概况等基础知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述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一)社会保障的词源“社会保障”一词是从英文“SocialSecurity”翻译而来,又被译为“社会安全”。
f其最早出现是在1935年美国罗斯福总统签署的一项历史性法案《社会保障法》“SocialSecurityActof1935”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学科,涵盖了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制度,又因各国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等不同,而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对“社会保障”难有统一的定义。(二)国外关于社会保障的定义英国:解释为国家对国民,有“摇篮到坟墓”的生活与危险,如疾病、伤害、失业、年老、生育、死亡及鳏寡孤独残疾者都给予安全的保障德国:从社会保险发展而来,主要遵循特殊性原则,强调个人在社会保险中的责任。认为,社会保障即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是为因生病、残疾、年老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遭受意外而不能参与市场竞争者及其家人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其目的是通过保障使之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美国:社会保障是对国民可能遭遇的各种危险,如疾病、年老、失业等加以防护的社会安全网。日本:对于疾病、负伤、分娩、残疾、死亡、失业、多子女及其他原因造成贫困,从保险方法和直接的国家负担上,寻求经济保障的途径。国际劳工组织:它基本上可以解释为社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公共措施来为其成员提供保护用以抵御由于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等原因丧失收入或收入锐减而引起的经济和社会灾难的保护、医疗保险的提供和对有子女的家庭实行补贴的提供。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政策为依据。第二,社会保障已经涵盖了大多数社会偶发事故(social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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