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试行)
为实现我校“现代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办学目标,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决定在我校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在党支部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审查、评选工作。二、评选时间一学年评选一次,每年一月份评选。三、评选比例优秀班主任按班主任人数的30左右、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按专任教师、管理人员人数的25左右进行评选。四、评选条件(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文明执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2.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独立的教学风格,扎实的知识底蕴,过硬的动手本领,较强的教学示范能力。3.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全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
f超过15天,无迟到早退现象。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常规检查中综合
考核评定为“优秀”,学期教学成绩(期末)在同级同类学科中居中上水平,学生、家长评价满意率高。
5.当年有教研成果(含示范课公开课教研论文课堂教学创新等)教研成果由教务处备案方可承认。
6.在教学一线执教具有满两年或以上本校教学经历的专任教师。(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发展,能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更新班主任的工作观念和方法;研究教育科学,掌握教育规律,具有创新精神依法执教,以身作则,在思想、道德和文明行为等方面都成为学生的表率。3、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4、善于与学生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5、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著。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