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财务部通报上月库存商品盘点差异处理及落实情况;对由于不及时汇报盘点结果或盘点差异数据不准确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财务经理承担损失。6、子(分)公司总经理:子(分)公司总经理作为子(分)公司管理的责任人,对子(分)公司各部门提交的库存商品盘点差异处理方案进行审批,解决子(分)公司各部门在库存商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7、子(分)公司人事行政经理根据子(分)公司物流部上报的库存商品盘点差异汇总表和总经理批准的处理意见,在三天内通知责任人交纳盘点赔款,过期不交纳盘点赔款在当月奖金中扣除盘点赔款,直到扣除所有盘点赔款为止。8、总公司财务部全面了解公司资产的盈亏状况,负责向总经理汇报库存商品盈亏工作,负责监督各子(分)公司盘点差异赔偿执行情况,以及督促相关人员做好财务帐面调整。
f二.盘点结果确认1、盘点结果反映出的差异情况都需要由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其中制造部盘点结果应由包括财务台帐、统计员、再次验证,核实差异后签字确认;物流部盘点结果应由包括仓管理员、仓库主管、物流副经理、物流经理、统计台帐的再次验证,核实差异后签字确认。2、对因疏忽导致错误盘点结果的,将盘点纸片上数据腾写至盘点表格内的信息项不得修改,若需修改必须经以上所指的所有盘点人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否则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但可以在备注栏内注明说明具体原因,以体现盘点工作的严肃性,加强盘点工作的责任感。3、相关盘点人员对《盘点差异表》所反映出的盘盈、盘亏结果数据负责,对认定的盘盈、盘亏做出签字确认。4、帐外库存商品,必须在盘点前上报财务入帐,并由统计台帐单独列表存档;未单独列表存档的库存商品均作为盘盈处理,进入仓库库存帐,如果需领出必须经审批后由财务调整数据后当事人凭单方可至仓库办理出库手续。三、库存商品盘点差异处理方法1、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后,首先由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协助仓库保管员查明原因,有单据未入或单据未销的必须事前注明,
f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各差异情况处理办法如下:(1)如果是串型号库存商品,需要查明串型号的原因。经批准后可要求台帐进行调整。(2)属于确系仓库丢失原因所致,能够分清直接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不能分清责任人的,需办理核销报批手续。(3)属于因意外事故、天灾人祸、被盗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4)其他因管理不善、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丢失和毁坏,应由责任人负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