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901【实施日期】2012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2012年9月1日)
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是省第九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提高我省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改善农村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作出如下决定。一、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势在必行(一)我省特色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农业摆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地位,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坚持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启动了一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切实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走出了一条发展云南特色农业的成功之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粮食产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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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九连增”,烟叶、核桃、天然橡胶、鲜切花、咖啡面积产量居全国第一,茶叶、甘蔗、肉类、蔬菜、马铃薯产量居全国前列,特色经济林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突破1亿亩。高稳产农田达3800万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6,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0。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4800个,龙头企业2410户,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11000多个。农产品出口额达176亿美元,多年居西部省区前列,农产品成为全省第一大宗出口商品;农业招商引资持续增长,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农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对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维护边疆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任务十分艰巨。当前,我省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的关键阶段,面临着一系列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国际金融危机引起农产品出口需求收缩,绿色贸易壁垒等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正在兴起;农产品需求量大幅增加,土地等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和上行推力并存、生产成本上升影响农业特别是粮食比较效益,价格波动剧烈带来的市场风险越来越突出。随着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农业生产面临的自然风险形势严峻。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更加关注,质量安全压力加大。总之,我省农业小、散、弱、差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基础设施脆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粗放式生产方式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产业化水平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农业仍然是我省的弱质产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