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翔职业培训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第三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职责划分及要求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同时接受教务处的指导、监督与检查。第六条教务处处长主管学生档案工作,各系部书记分管档案工作,设立档案专柜,保管学生档案。
f第七条各系部是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分管学生档案工作的关键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接收、收集、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五)负责毕业生档案转出工作;(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八条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一)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清理、整理、移交学生档案过程中,不得涂改、扣留、抽出、复制、增加或损毁学生档案材料。(二)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归档材料范围及要求做好学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三)教务处定期检查、监督、指导各系部及相关部门的学生档案移交、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归档材料范围及要求第九条归档材料分类及内容:(一)招生材料:招生办提供的高考档案(包括高中学籍材料,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等);(二)入学材料:学生处提供的新生入学登记表、军训登记表、入学体检表;
f(三)学习材料:教务处提供的主修、选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