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局
f从业人员卫生健康和培训制度
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过度疲劳和病态;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是否有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双手是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是否有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是否戴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都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并真实、准确的填好晨检表。
三、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四、从业人员进入学校食堂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记录。定期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学校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
f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定并执行本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二、定期组织开展本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时适监督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流程加工制作食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五、定期组织开展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食堂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六、主动接受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学校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加工,并听取学校领导处理意见,确保食品加工安全。
七、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学校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管理。
f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1、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2、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