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论述题
1、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异同。
答: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提出对案件重新审判的程序。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于人民法院未生效的裁判重新进行审判的程序。
两者的相同之处:(1)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裁判的正确性;(2)两者都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3)都须遵守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按法定程序进行。两者的区别:(1)审理的对象不同;(2)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3)有无法定期限的限制不同;(4)提起的条件不同;(5)审理案件的法院级别不同;(6)有无加刑的限制不同。由上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上可以看出,该二程序既具有紧密相联的关系,又是各自独立存在的法定程序,不能混淆。
2、论述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答:(一)人民检察院的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第8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除了在第1条有与宪法第129条相同的规定外,在第5条关于各级人民检察院职权的规定中,规定了三种具体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权。这些规定都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法律依据。(二)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内容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除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自身的诉讼职能外,还要依法对整个刑事诉讼环节实行全面的法律监督。1、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起诉时,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发现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2、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