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者,扣调课提出方绩效工资50元。6、特殊病事假由校长办公会或校委会研究集体研究决定。三、进修学习有关规定1、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各类进修、培训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附进修或学习通知单。2、参加非主管部门计划下达的进修学习要从严掌握,凡未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离校的作旷工处理。四、请假审批权限1请假7天内校长审批,7天以上1个月以内由中心学校批准,1个月以上由教育局审批。五、请假手续1、公假:须持有关文件或复印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城区内的公差,自己调课报教务处备案,城区外的公差由教务处安排课程,并给代课者以代课补贴。2、事假、病假须填报请假单,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及非教学岗位各项工作,并得到代理人签字同意认可后方可到校长处审批。3、教学人员请假单上交教务处,非教学人员请假交主管处室。六、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务会研究决定。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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