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填报志愿。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于8月13日上午8:00前到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填写《岗位志愿表》,每人同时可填报两个岗位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限填报小学岗位志愿,专升本毕业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岗位志愿。具体选岗细则见附件2。7确定拟聘对象。依照岗位志愿,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8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9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按县人社部门规定的期限提供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和列编资格,其责任自负。
四、待遇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教师的同等待遇,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在现岗位服务期5年的合同,期满后方可流动。凡不愿意签订服务期合同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纪律监督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238524(县纪委)。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大门口公布,并可登陆阜宁县政府网站(www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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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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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教育人事网(ww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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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教育局咨询电话:88228661,人社局咨询电话:88198609七、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2012年招录师范类毕业生录用细则doc附件2: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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