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教育局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招聘计划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招聘对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二、招聘计划教师招聘的学科岗位总计141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13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三、招聘条件1基本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岗位条件(1)小学教师岗位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②资格条件: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取得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与所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相一致。④户籍条件:大余户籍。(2)初中教师岗位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资格条件: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取得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f④户籍条件:不限。(3)高中教师岗位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②资格条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或通过高中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本科以上(含本科)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④户籍条件:不限。(4)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②资格条件:幼儿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与所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相一致。④户籍条件:大余户籍。四、招聘办法和程序(一)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分管人事的领导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二)发布招聘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