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提高公司自主环境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社会环
境责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管理。第三条环境监督人员是在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企业的污染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环境管理监督人员工作要求,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环保
防治、监督、检查等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其工作范围内的法律责任,并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第二章第四条环境保护部职责职责分工
(一)负责公司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二)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三)负责组织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师的取证培训;(四)负责对各单位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师的工作评价和考核。第五条企业环境监督人员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监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的执行;(二)负责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协助污染减排核查工作;(三)负责监督本单位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四)协助组织编制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计划,并予以督促实施;(五)负责检查并掌握本单位污染减排情况;(六)负责向公司环境保护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每季度一次。接受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配合环保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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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七)协助开展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等工作;(八)协助编写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进行处理;(九)负责环境统计工作;(十)负责组织对本单位职工的环保知识培训。第三章第六条环保监督人员要求
公司环境监督人员分为监督管理师和监督管理员两类。其中监督管理师实
行登记备案制度,参加执业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相关证书。(一)环境监督管理师: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等三级,各级管理师经国家、省级环保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二)环境监督管理员,经股份公司或各单位内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第七条监督管理人员设置要求:
(一)股份公司主管环保副总经理兼环保总监,必须为企业环境高级监督管理师。(二)公司环境保护部管理人员至少为企业环境中级监督管理师。(三)产业链公司环境监督管理员设置要求各产业链层面应设专职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师不少于2人,职业资格至少为中级。产业链下属各分厂或代管单位,应r